业内速递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内速递
苏州打出政策“组合拳” 创客天堂邀你来加盟创客
发布时间:[2015-05-14]

 我市出台意见,集成政府各部门支持创新政策,提出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创办众创空间等改革新举措——

  □记者 陆晓华

  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实施“创客天堂”行动 发展众创空间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苏州的创客和众创空间发展送上了一份含金量十足的礼单。

  《意见》不仅是支持创新政策的集成,融合了科技、人社、财政、国土、工商、金融办、国税、地税等部门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政策意见,还提出了很多改革创新举措,如鼓励企业兴办众创空间,引导社会力量按市场化机制创办和运营众创空间等。

  市科技局局长黄戟说,该《意见》一个重要意义是,把众创空间建设纳入到整个创新驱动大体系中,并作为重要抓手,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更好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和激情。

  打出政策“组合拳”

  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最高奖50万创业者最高可贷30万

  个政策集成,打“组合拳”,并且政策的发力点也很明确,就是围绕众创空间建设,把苏州打造成创客天堂。

  《意见》提出,对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补,对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优先支持众创空间推荐的创业团队、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5万-10万元创业补助和20万-50万元项目资助。同时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集聚创新创业主体方面,《意见》则提出,人社部门将新增市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8000万元,扩大市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额度,为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贷款额度,并给予贴息。

  《意见》还在落实税收扶持政策方面明确,落实好中关村向全国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的政策,以及国家、省针对小微企业最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季度申报增值税。

  更加突出“市场之手”

  鼓励民间资本兴办众创空间全市要建千人创业导师队伍

  黄戟说,无论是创新驱动大战略,还是推动创客、众创空间发展,都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意见》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突出市场运营导向,提出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发挥规模、产业、技术集聚优势兴办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引导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市场化机制创办众创空间,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众创空间按绩效给予后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创办孵化器,建设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孵化器加快机制创新,吸引民营孵化器、企业、风险资本等积极参股和管理,完善“创投+孵化+服务”发展模式,为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全流程服务。探索完善在孵企业退出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实现孵化企业的优胜劣汰、良性循环。

  据悉,全市现有的420万平方米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都是政府投资设立的,其运营模式也比较传统,就是收租金。因此,这次《意见》提出要强化“市场之手”的作用,无疑将加速促动旧有模式的转变和升级,更好服务创新。

  此外,《意见》还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提出,推进建立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公共服务体系,市级每年安排1亿元左右的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小科技企业购买研发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科技保险等服务。大力发展创业服务人才队伍,聘请创业成功的领军人才、本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到2020年全市创业导师队伍达1000人。

  以改革为创新注入动力

  超500家金融机构服务众创空间工商登记可“一址多照”、集群注册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众创空间,打造创客天堂,需要不断在深化改革中培育创新动力。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的支撑,到2020年为众创空间提供服务的银行、创投、担保、保险、小额贷款等金融机构超过500家,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超过2000亿元。从今年起,搭建众创空间企业信息平台,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投融资支持。

  同时,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大力推广科技金融产品,对众创空间推荐企业优先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30万元的科技保险费补贴和50万元的贴息资助。鼓励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拓展市场和创新发展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支持创业企业在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创业板等挂牌和融资。

  《意见》还提出,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工商注册流程,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全面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工作,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实行“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用地政策。大力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租赁使用高标准厂房(四层及四层以上配工业电梯的标准厂房)。对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且确需单独供地的,优先安排供应。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投入产出等条件的前提下,科技企业孵化器使用的高标准厂房可按幢、层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 我市出台意见,集成政府各部门支持创新政策,提出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创办众创空间等改革新举措——

  □记者 陆晓华

  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实施“创客天堂”行动 发展众创空间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苏州的创客和众创空间发展送上了一份含金量十足的礼单。

  《意见》不仅是支持创新政策的集成,融合了科技、人社、财政、国土、工商、金融办、国税、地税等部门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政策意见,还提出了很多改革创新举措,如鼓励企业兴办众创空间,引导社会力量按市场化机制创办和运营众创空间等。

  市科技局局长黄戟说,该《意见》一个重要意义是,把众创空间建设纳入到整个创新驱动大体系中,并作为重要抓手,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更好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和激情。

  打出政策“组合拳”

  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最高奖50万创业者最高可贷30万

  个政策集成,打“组合拳”,并且政策的发力点也很明确,就是围绕众创空间建设,把苏州打造成创客天堂。

  《意见》提出,对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补,对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优先支持众创空间推荐的创业团队、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5万-10万元创业补助和20万-50万元项目资助。同时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集聚创新创业主体方面,《意见》则提出,人社部门将新增市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8000万元,扩大市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额度,为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贷款额度,并给予贴息。

  《意见》还在落实税收扶持政策方面明确,落实好中关村向全国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的政策,以及国家、省针对小微企业最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季度申报增值税。

  更加突出“市场之手”

  鼓励民间资本兴办众创空间全市要建千人创业导师队伍

  黄戟说,无论是创新驱动大战略,还是推动创客、众创空间发展,都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意见》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突出市场运营导向,提出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发挥规模、产业、技术集聚优势兴办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引导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市场化机制创办众创空间,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众创空间按绩效给予后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创办孵化器,建设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孵化器加快机制创新,吸引民营孵化器、企业、风险资本等积极参股和管理,完善“创投+孵化+服务”发展模式,为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全流程服务。探索完善在孵企业退出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实现孵化企业的优胜劣汰、良性循环。

  据悉,全市现有的420万平方米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都是政府投资设立的,其运营模式也比较传统,就是收租金。因此,这次《意见》提出要强化“市场之手”的作用,无疑将加速促动旧有模式的转变和升级,更好服务创新。

  此外,《意见》还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提出,推进建立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公共服务体系,市级每年安排1亿元左右的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小科技企业购买研发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科技保险等服务。大力发展创业服务人才队伍,聘请创业成功的领军人才、本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到2020年全市创业导师队伍达1000人。

  以改革为创新注入动力

  超500家金融机构服务众创空间工商登记可“一址多照”、集群注册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众创空间,打造创客天堂,需要不断在深化改革中培育创新动力。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的支撑,到2020年为众创空间提供服务的银行、创投、担保、保险、小额贷款等金融机构超过500家,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超过2000亿元。从今年起,搭建众创空间企业信息平台,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投融资支持。

  同时,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大力推广科技金融产品,对众创空间推荐企业优先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30万元的科技保险费补贴和50万元的贴息资助。鼓励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拓展市场和创新发展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支持创业企业在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创业板等挂牌和融资。

  《意见》还提出,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工商注册流程,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全面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工作,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实行“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用地政策。大力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租赁使用高标准厂房(四层及四层以上配工业电梯的标准厂房)。对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且确需单独供地的,优先安排供应。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投入产出等条件的前提下,科技企业孵化器使用的高标准厂房可按幢、层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 我市出台意见,集成政府各部门支持创新政策,提出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创办众创空间等改革新举措——

  □记者 陆晓华

  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实施“创客天堂”行动 发展众创空间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苏州的创客和众创空间发展送上了一份含金量十足的礼单。

  《意见》不仅是支持创新政策的集成,融合了科技、人社、财政、国土、工商、金融办、国税、地税等部门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政策意见,还提出了很多改革创新举措,如鼓励企业兴办众创空间,引导社会力量按市场化机制创办和运营众创空间等。

  市科技局局长黄戟说,该《意见》一个重要意义是,把众创空间建设纳入到整个创新驱动大体系中,并作为重要抓手,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更好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和激情。

  打出政策“组合拳”

  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最高奖50万创业者最高可贷30万

  个政策集成,打“组合拳”,并且政策的发力点也很明确,就是围绕众创空间建设,把苏州打造成创客天堂。

  《意见》提出,对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补,对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优先支持众创空间推荐的创业团队、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5万-10万元创业补助和20万-50万元项目资助。同时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集聚创新创业主体方面,《意见》则提出,人社部门将新增市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8000万元,扩大市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额度,为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贷款额度,并给予贴息。

  《意见》还在落实税收扶持政策方面明确,落实好中关村向全国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的政策,以及国家、省针对小微企业最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季度申报增值税。

  更加突出“市场之手”

  鼓励民间资本兴办众创空间全市要建千人创业导师队伍

  黄戟说,无论是创新驱动大战略,还是推动创客、众创空间发展,都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意见》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突出市场运营导向,提出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发挥规模、产业、技术集聚优势兴办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引导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市场化机制创办众创空间,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众创空间按绩效给予后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创办孵化器,建设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孵化器加快机制创新,吸引民营孵化器、企业、风险资本等积极参股和管理,完善“创投+孵化+服务”发展模式,为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全流程服务。探索完善在孵企业退出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实现孵化企业的优胜劣汰、良性循环。

  据悉,全市现有的420万平方米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都是政府投资设立的,其运营模式也比较传统,就是收租金。因此,这次《意见》提出要强化“市场之手”的作用,无疑将加速促动旧有模式的转变和升级,更好服务创新。

  此外,《意见》还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提出,推进建立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公共服务体系,市级每年安排1亿元左右的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小科技企业购买研发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科技保险等服务。大力发展创业服务人才队伍,聘请创业成功的领军人才、本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到2020年全市创业导师队伍达1000人。

  以改革为创新注入动力

  超500家金融机构服务众创空间工商登记可“一址多照”、集群注册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众创空间,打造创客天堂,需要不断在深化改革中培育创新动力。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的支撑,到2020年为众创空间提供服务的银行、创投、担保、保险、小额贷款等金融机构超过500家,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超过2000亿元。从今年起,搭建众创空间企业信息平台,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投融资支持。

  同时,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大力推广科技金融产品,对众创空间推荐企业优先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30万元的科技保险费补贴和50万元的贴息资助。鼓励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拓展市场和创新发展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支持创业企业在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创业板等挂牌和融资。

  《意见》还提出,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工商注册流程,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全面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工作,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实行“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用地政策。大力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租赁使用高标准厂房(四层及四层以上配工业电梯的标准厂房)。对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且确需单独供地的,优先安排供应。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投入产出等条件的前提下,科技企业孵化器使用的高标准厂房可按幢、层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 我市出台意见,集成政府各部门支持创新政策,提出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创办众创空间等改革新举措——

  □记者 陆晓华

  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实施“创客天堂”行动 发展众创空间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苏州的创客和众创空间发展送上了一份含金量十足的礼单。

  《意见》不仅是支持创新政策的集成,融合了科技、人社、财政、国土、工商、金融办、国税、地税等部门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政策意见,还提出了很多改革创新举措,如鼓励企业兴办众创空间,引导社会力量按市场化机制创办和运营众创空间等。

  市科技局局长黄戟说,该《意见》一个重要意义是,把众创空间建设纳入到整个创新驱动大体系中,并作为重要抓手,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更好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和激情。

  打出政策“组合拳”

  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最高奖50万创业者最高可贷30万

  个政策集成,打“组合拳”,并且政策的发力点也很明确,就是围绕众创空间建设,把苏州打造成创客天堂。

  《意见》提出,对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补,对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优先支持众创空间推荐的创业团队、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5万-10万元创业补助和20万-50万元项目资助。同时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集聚创新创业主体方面,《意见》则提出,人社部门将新增市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8000万元,扩大市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额度,为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贷款额度,并给予贴息。

  《意见》还在落实税收扶持政策方面明确,落实好中关村向全国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的政策,以及国家、省针对小微企业最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季度申报增值税。

  更加突出“市场之手”

  鼓励民间资本兴办众创空间全市要建千人创业导师队伍

  黄戟说,无论是创新驱动大战略,还是推动创客、众创空间发展,都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意见》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突出市场运营导向,提出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发挥规模、产业、技术集聚优势兴办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引导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市场化机制创办众创空间,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众创空间按绩效给予后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创办孵化器,建设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孵化器加快机制创新,吸引民营孵化器、企业、风险资本等积极参股和管理,完善“创投+孵化+服务”发展模式,为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全流程服务。探索完善在孵企业退出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实现孵化企业的优胜劣汰、良性循环。

  据悉,全市现有的420万平方米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都是政府投资设立的,其运营模式也比较传统,就是收租金。因此,这次《意见》提出要强化“市场之手”的作用,无疑将加速促动旧有模式的转变和升级,更好服务创新。

  此外,《意见》还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提出,推进建立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公共服务体系,市级每年安排1亿元左右的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小科技企业购买研发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科技保险等服务。大力发展创业服务人才队伍,聘请创业成功的领军人才、本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到2020年全市创业导师队伍达1000人。

  以改革为创新注入动力

  超500家金融机构服务众创空间工商登记可“一址多照”、集群注册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众创空间,打造创客天堂,需要不断在深化改革中培育创新动力。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的支撑,到2020年为众创空间提供服务的银行、创投、担保、保险、小额贷款等金融机构超过500家,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超过2000亿元。从今年起,搭建众创空间企业信息平台,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投融资支持。

  同时,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大力推广科技金融产品,对众创空间推荐企业优先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30万元的科技保险费补贴和50万元的贴息资助。鼓励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拓展市场和创新发展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支持创业企业在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创业板等挂牌和融资。

  《意见》还提出,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工商注册流程,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全面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工作,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实行“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用地政策。大力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租赁使用高标准厂房(四层及四层以上配工业电梯的标准厂房)。对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且确需单独供地的,优先安排供应。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投入产出等条件的前提下,科技企业孵化器使用的高标准厂房可按幢、层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

返回

上一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下一篇:科技园举行“苏州银行园区支行-东大苏州研究院•东大科技园”科技型企业银企洽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