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苏科条〔2025〕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姑苏区2025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姑苏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鼓励未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申报。
二、申报条件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持续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1.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3.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4.有仪器设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申报要求
本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常年受理,定期公布”的方式进行,请各申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3月、6月、9月、12月,每家仅限申报一次),我区最后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区经科局按照企业递交材料时间相对集中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检查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市科技局。
申报递交材料: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含“五有”相应佐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PDF)。
联系方式:区经科局科技处(平川路510号1号楼615室),68727615,gsqkjc@163.com。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