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园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细则》(苏园科〔2022〕44号)要求,现启动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要求

  1. 园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科研机构。

  2. 2022年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系统完成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五类技术服务)登记,并取得认定登记证明。

二、资助类别与标准

  1. 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根据2022年技术合同成交额总量(具体金额以省资源统筹中心下发数据为准),给予申请人以下奖励: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万元;超出1亿元部分,再给予最高0.01%的一次性奖励。

  2. 技术交易补贴。通过长三角科技要素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或鉴证的技术合同,根据2022年实际成交额的0.5%给予登记奖励,每家每年度奖励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需按照以下流程在系统中提交材料:于8月11日17:00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选择“技术合同登记”或“技术交易”,下载模板汇总表填写上传,上传附件及证明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技术合同登记奖励申请表。

  2. 技术交易补贴:技术交易补贴申请表、合同文本(带省技术合同平台水印)、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技术交易发票、到账凭证、交易鉴证证书。

五、注意事项

  1. 每家单位每年度获得的省、市、区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 交易鉴证的办理咨询可联系长三角科技要素交易中心。

  3.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六、联系方式

  1.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服热线 67068000

  钱老师 67068094

  谢老师 67068005

  2. 科技创新委员会:

  韦老师:66681679

  3. 长三角科技要素交易中心(技术交易鉴证办理咨询):

  陈老师 66969234 18796282860

  金老师 66969181

  4. 系统技术支持 4008696086 

返回

上一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青年创业领军人才(未落户)项目的通知